关于开展第二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7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积极响应学校“十二五”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宣传、表彰在同济大学百年历史进程中做出过卓越贡献,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成绩卓著,具有广泛社会声望的同济大学女教师中的杰出代表,为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树立榜样,校妇工委曾在2010年成功推出首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影响。现经校党委同意,将于今年11月份开展第二届“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本次拟评选“同济大学卓越女性荣誉奖”1-3名;“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导师奖”2-5名;

2. 评选工作重点关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女教职工,各单位按照本通知提出的评选要求,采取民主推荐的方法,推荐合适的人选上报校妇工委,把推荐活动作为发现和宣传女性优秀人才的重要契机。

二.评选条件

(一)“同济大学卓越女性荣誉奖”评选条件

1. 曾经在同济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杰出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

2. 在专业领域具有卓越建树,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3. 为学校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师德高尚,为人楷模,具有较高的声望和社会影响力。

  • “同济大学卓越女性导师奖”评选条件

1. 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上;

2. 师德高尚,深受学生爱戴,所指导的研究生曾获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论文奖或优秀成果奖;

3. 在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成绩,曾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项或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可推荐“荣誉奖”和“导师奖”各一位候选人,填写推荐表(表格可从妇委网站http://women.tongji.edu.cn左侧“表格下载”专栏自行下载)并经党组织盖章后,请在11月10日前上交校妇委办公室(行政南楼504室),并将电子版发到校妇委邮箱(women@tongji.edu.cn,联系人,方老师,电话:65983758。校妇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审,上报学校党委批准。

四、奖励办法

校妇工委将在11月底召开的“第二届同济大学女教师论坛”上,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