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4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推免工作方案

  •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羊亚平

副组长:考书建,张宇钟

成员:穆宝忠,张建卫,贾飞

推免生接收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 羊亚平

副组长:考书健、张宇钟

组员: 穆宝忠  程茜  程传伟吴天刚张建卫贾飞

  •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规则(针对本校获得推免资格)

1、推免基本原则: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拨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推免重要须知:如获得推免资格,不得放弃,需签署承诺书,如有违反,将录入学院失信学生系统,并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影响其毕业及海外或国内深造的不良后果。

3、推免细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绩点+科研评价

1)绩点

前三年学习成绩绩点≥3.5,才有本院基本推免资格;

*每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推免机会;

*若因国际交流等缘故无法提供完整的前三年成绩绩点者,绩点计算按可提供的学期成绩绩点计;

*有多个成绩的重修课程绩点按如实记载方式计算;

*通识选修课程,如已完成通识选修课学分数超过了培养方案的规定,可不计超出部分通识选修课程成绩。

*绩点≥3.5但到提交推免材料截止日还存在不及格专业课的学生,排名将列于绩点≥3.5且无不及格科目的所有学生之后,如有多位学生出现该情况,这些学生将再按绩点进行排序。

*德强、法强的成绩不计入总绩点。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2)科研评价

①论文加分

②获奖加分

 

序号

评分指标

加分方法

备注

1

论文

EI收录

0.1

要求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每人只计最高水平论文1篇

SCI收录

0.2

SCI收录且IF>3(包含所有PR.系列)

0.3

2

获奖

全国一等奖

全国二等奖

全国三等奖

0.25

0.15

0.1

包含全国物理学术竞赛、光电竞赛、物理实验竞赛和挑战杯等奖项,且只计最高一项获奖

3

获奖

省部级一等奖

省部级二等奖

省部级三等奖

0.15

0.1

0.05

包含全国物理学术竞赛、光电竞赛、物理实验竞赛和挑战杯等奖项,且只计最高一项获奖

4

主持项目

国创

市创

0.1

0.05

只计最高一项项目

申请科研评价材料在9月14日下午2:00前提交,之后提交不计。

  • 接收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推免

接收

9.12

成立推荐组

 

9.13-9.16

提交申请材料

提供:申请材料及其他申请材料清单

9.13-9.16

提交申请材料

由小组讨论,确定选拔办法。复试安排

9.15-9.16

提交申请材料

 

9.17(周一)下午12:00

安排学生见面会,宣讲政策,根据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签承诺书。

报教务处、公示

 

9.21(周五)9:00

 

复试本学院和预报名的学生

9.28

 

9月28日至9月30日,已组织过考核的学院须要求考核通过并取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在此期间完成“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流程。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