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9-13

为引导我院学生全面发展,在学好专业课的同时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在遵照《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例》的基础上,根据物理学院的专业特点,特制定《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具体如下:

  • 组织机构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张宇钟

副组长:考书健

组员:程茜,方恺,刘冰洁,程鑫彬,张建卫;全体本科生班主任

 

  • 评选办法

本科生奖学金评定采用项目积分综合评价方法,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一)思想品德优良

A=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1、思想进步: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正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生活中发挥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上限15分;

2、品德优良:能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并在实践中发挥发挥良好的表率作用:上限10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

B=平均绩点×20×60%

上学年绩点必须在3.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才能申请学习类奖学金

 

(三)综合素质拓展

C=竞赛获奖+科技创新类+社会活动

1、竞赛获奖(包括科技、文体等各类)

本项加分可累计,最高上限5

   在校级各类竞赛中获奖(三等及以上):+1

   在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2

   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奖:+3

2、科技创新类

本项加分可累计,最高上限5

创新项目类

参加物理实践工作站:+1

      完成SITP(UIRP)一项:+2

      完成上海市创新项目:+2.5

      完成国家创新项目:+3

   2)公开发表论文

      公开发表在正规刊物第二作者:+1

      公开发表在正规刊物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2

   3)获得发明专利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认证,并在发明人排序中为第二发明人:+1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认证,并在发明人排序中为第一发明人(本科生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2

 3、社会活动

   本项加分可累计,最高上限5

   1)参加义务献血

      参加验血:+1.5

      参加验血并献血成功:+2

   2)参加志愿服务(最高加分2)

      参加单次志愿服务:+1

      参加多次志愿服务或为组织者:+2

   3)参加社会实践

      参加假日小型社会实践:+1

      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2

   4)担任社会工作(以下两项不可兼得,以加分高的计)

      在班级担任班委,在团学联担任部长,在校级团委、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中担任干事:+1

      在班级中担任班长、支书,在团学联担任主席,在校级团委、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中担任部长及以上的职务:+2

   5)获得校级荣誉称号:+0.5

      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1

      参加“青马”、“百优”工程:+1

 

(四)负面控制

D=否决条款+减分项目

1、否决条款:在实践中发生政治立场错误、违背社会公德、违法犯罪、违纪并被处分、发表错误言论、干扰安全稳定等行为之一,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奖学金。

2、减分项目:在学校各类评比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文明、课堂纪律、实验室管理、宿舍卫生、违章电器等项目)中查出问题并被通报,经核实属实的,每发生一次减3分;减分项可累加,无减分累积上限。

 

(五)综合评价方法

1、学生个体综合评价总分计算模型为:M=A+B+C+D。

2、以M值的高低排序,拟定奖学金评定初选名单。将初选名单在班级公布,听取反馈意见,最终确定获奖人选和等级。

 

本办法于2018年起在本科生中试实行,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代章)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