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及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1

研究生们请注意:

1、申请材料截止日期:11月8日下午5:00

2、申请材料附加一项个人材料清单:          

(1)发表文章:             

格式:时间,作者,文章/著作,刊物/出版社,期号/出版号,检索情况(检索号),影响因子               

(2)专利               

格式:授权/公开/申请时间,名称,类型,授权公告/公开/申请号,排序.           

(3)其他

3、如果以前没有获得过奖学金,亦可申请此次的荣誉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切领会把握十八大精神,培养并挖掘大学生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展现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实现“中国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13年度同济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及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2013学年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含本科、硕士、博士)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遵纪守法,有优良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原则上优秀学生须在的道德品质和规范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优秀学生须在2012-2013年获二等或二等以上学习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须在2012-2013学年获一等学习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优秀学生标兵须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学生干部,其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遵纪守法,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规范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原则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要求2012-2013学年获三等或三等以上学习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在2012-2013学年获二等或二等以上学习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集体凝聚力,能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遵纪守法,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2、集体学习风气健康向上,有刻苦钻研的精神,整体成绩良好。

3、集体中所有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积极开展团支部生活,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先进集体标兵须在校期间获得过先进集体称号。

6、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的学生班集体为主,如有特别突出的学生社团也可参评,党支部、学生会等党、团学组织不属于评选范围。

三、评选办法、程序、比例、时间:

(一)评选办法及程序

各单位团学组织要通过一定民主程序,充分酝酿产生推荐名单。对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及标兵要广泛听取党团员群众意见,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七天后,上报校团委,再由校团委和学生处、研工部等部门初审,报党委和学校行政主管审定。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的比例:按各院学生数的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按各院学生数的1%评选;

先进集体按各院班级总数的3%评选。

2、优秀学生标兵的比例:按各院学生数的1.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比例:按各院学生数的0.5‰评选;

先进集体标兵按各院班级总数的1%评选。

(以上学生总数和班级总数不含2013级新生和2013级新生班级)


有意申请者请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于11月7日前发送至liubingjie@tongji.edu.cn。

附件1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2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表 

附件3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4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登记表

附件5 同济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件6 同济大学先进集体标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