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基本原则: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拨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推免细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绩点+科研评价
1)绩点
前三年学习成绩绩点大于3.5,才有本院基本推免资格
2)科研评价
①论文加分
②获奖加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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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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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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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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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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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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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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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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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每人只计最高水平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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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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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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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收录且IF>3(包含所有PR.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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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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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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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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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等奖
全国二等奖
全国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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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0.1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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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全国物理学术竞赛、光电竞赛、物理实验竞赛和挑战杯等奖项,且只计最高一项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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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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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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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一等奖
省部级二等奖
省部级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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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0.1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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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全国物理学术竞赛、光电竞赛、物理实验竞赛和挑战杯等奖项,且只计最高一项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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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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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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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
市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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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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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计最高一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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